10.3969/j.issn.1008-1607.2007.09.020
不守规则的代价浙江省温州市质量技监局开出违反《特别规定》第一单
@@ 9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质量技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鉴于温州市双岙天然水饮品厂无证生产饮用水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给予该厂处以20倍货值的罚款,即罚款48余万元.这是该局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503令号)的第一个案牛,也是该局有史以来处罚最严厉的一个案件.
规则、浙江省、温州市、质量、国务院、审理委员会、违法行为、特别规定、监督管理、罚款、产品安全、案件、饮用水、天然水、饮品、食品、生产、处罚
D92;TP3
2007-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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