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
@@ 编者按:为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免检工作的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于2007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原《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及《关于印发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同时废止.
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监督检查工作、问题说明、强化监管、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管理办法、工作规范、有效期、科学性、质检、通知、废止
TU7;F27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