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证特种设备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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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证特种设备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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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无证特种设备该如何处罚》一文,介绍了一玻璃生产企业在用的5台电动葫芦是无证特种设备.同时证实,这5台电动葫芦的制造单位并未经过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验,也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就擅自生产、销售.对此案,执法人员提出了3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销售、特种设备安全、电动葫芦、质量技术监督、玻璃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制造单位、执法人员、监督检验、监察部门、处理意见、中国、栏目、处罚、案情

TE8;X7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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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008-1607

11-3935/T

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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