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06.07.006
该企业标准无效
@@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5期刊载的《这批化肥合格吗》一文,对"某化肥厂生产的氮钙肥"提出4种不同的处理意见.笔者以为,正确处理此案的关键在于明晰地方强制标准《含中、微量元素养分肥料的标识和要求》的适用范围,该化肥厂执行氮钙肥企业标准是否有效,以及"氮钙肥"的内在质量.
质量技术监督、化肥厂、钙肥、微量元素、适用范围、强制标准、企业标准、内在质量、处理意见、中国、养分、生产、刊载、合格、肥料、标识
TP2;TQ1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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