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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1607.2006.03.029

质量监督不能代替标准监督

引用
@@ 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应当全面履职尽责,加强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有些同志只谈质量不谈标准,把标准跟质量混为一谈,片面地理解国务院的职能分工,有人认为"质量技监部门退出流通领域了",甚至认为"流通领域是工商部门的事,质量技监部门就不能在流通领域实施标准化监督".甚至个别地方质量技监部门简直不敢到市场上去开展工作,弱化了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其实标准虽然是衡量质量的尺度,但不是质量本身,离开标准而抽象地去谈质量就成了无源之水.

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流通领域、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分工、监督检查、工商部门、标准实施、国务院、市场、管理、地理、尺度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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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008-1607

11-3935/T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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