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引用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工作、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监督、质检、分支机构、自治区、直辖市、集散地、总则、条例、商检、口岸、管理、地区

D9(法律)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1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008-1607

11-3935/T

2005,(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