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故意不标注"净含量"的行为应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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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1607.2003.12.017

对故意不标注"净含量"的行为应严处

引用
@@ 定量包装商品(以下简称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这是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 995年制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要求.

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监督、位置、国家

TB9;TB4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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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008-1607

11-3935/T

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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