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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1607.2003.09.005

发现遗漏违法事实司以处罚

引用
@@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第7期刊登的<发现遗漏违法事实怎么办?>一文,就某化妆品厂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案件,发现遗漏的违法事实提出了三种处理意见供大家讨论.笔者认为,对于这类案件,对新发现的违法事实作出处理,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规定;至于应当并案处理,还是另立一案处理,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违法事实、处理意见、质量技术监督、化妆品厂、一事不再罚、案件、中国、生产、期刊、并案、标准

R13;DF3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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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1008-1607

11-3935/T

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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