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03.02.019
探讨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衔接
@@ 为了配合全国联合打假行动的进一步开展,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1年3月19日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行政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于同年4月6日颁布了<关于办理生产、经销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技术监督局、最高人民法院、违法犯罪行为、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刑事案件、伪劣商品、司法解释、生产、打击力度、应用、行政、销售、国家、法律、打假
D9(法律)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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