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02.10.006
如何界定以假充真和冒用标志
@@ T市质量技监局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行政相对人为某水泥厂,有包装袋印刷设备,自己印制冒用他人产品标识的水泥包装袋后制成成品水泥进行销售,现场查获假冒包装袋2000条、印刷版2块.经调查该厂以前生产过此种水泥95吨,包装袋均为自己印制,并且生产的假冒包装袋标识和真包装袋一模一样,既有厂名、厂址又有认证标志和原厂的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水泥包装袋、生产许可证、行政相对人、印制、印刷设备、认证标志、产品标识、印刷版、水泥厂、质量、销售、现场、调查、处理、成品、厂址、标记、案件
F4 ;TQ1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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