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607.2001.05.003
浅议缺陷产品管理制度
@@ 中国缺陷产品管理现状
作为质量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缺陷产品管理制度在我国尚未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从立法上看,我国目前与此类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规定见于《产品质量法》.该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缺陷产品、赔偿责任、质量管理体系、销售者、财产损害、产品质量法、管理制度、管理现状、成人、生产者、组成、中国、立法、过错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