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76X.2015.04.006
中国新股发行审核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中国新股发审制度的沿革中国新股发审制度大致分为1993-1995年的“额度管理”、1996-2000年的“指标管理”、2001-2004年期间的“通道制”以及2004年至今的“保荐制”四个阶段.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指导发行审核的主要是一些地方性规章和少量行政条例.2000年以前,政府对新股发行采取额度审批制,由国家计委和证监会共同决定额度,并分配给各省、市、自治区和部委.地方政府和各部委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开发行股票.2000年,根据《证券法》的要求,证监会改行核准制,但发审批准仍是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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