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四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目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明确今年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部门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产品目录、海关总署、产品进口
F426.4(中国工业经济)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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