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76X.2010.03.015
房地产抵押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实务问题初探
@@ 房地产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房屋期权或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其中房屋期权,是指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者以商品房预购合同约定将来某一时间获得建成房屋的权利.包括房屋建设工程期权(在建工程期权)和预购商品房期权.房地产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期权抵押和房屋抵押.
房地产抵押权、权利冲突、房屋抵押、期权、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债务人、债权人、预购商品房、优先受偿权、商品房预购、债务履行、在建工程、履行债务、合同约定、移占有、第三人、抵押物、行为
D92;F29
201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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