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18.05.016
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
人工智能已经悄然走近我们的生活,一时间关于创作、艺术、发明、算法、大数据等与人工智能有关的概念全面冲击着知识产权制度.机器人参与创作能否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作者,该问题一直困扰法学界,有必要设立特殊人格制度.人工智能创作物也在挑战现有作品"独创性"概念,有必要做出重新诠释.机器人本身又涉及到算法和大数据,既有知识产权保护难以提供有效救济,也需求进一步完善,以期更好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总之,人工智能正在颠覆我们对传统知识产权哲学的认知.无论系基于产业发展之需要,还是基于法律"人文"关怀,都有必要全面反思既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重构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实现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
人工智能、机器人、知识产权、精神权利、版权、专利
34
DF523(民法)
2018-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