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12.03.007
普世伦理刍论——以作为一种可能性的人性为建构视阈
从功能的角度看,人性实质上是一种使得人成为处于一定文化背景中的具体的人的可能性;它包含着理性和非理性两类先天的规定性,通过这些规定性,文化及其多样性成为可能.真正的普世伦理应当建立在作为一种可能性的人性之上,必须以人性本身作为普世价值,只有这样,一方面,我们才不至于偏袒人性中的某种规定性,康德的道德哲学就是因为偏袒人性中的理性规定性所以不能成为真正的普世伦理;另一方面,我们才能避免把特殊文化中的特殊价值理念幻化为普世价值,因为以人性整体为基点的普世伦理不接受任何一种文化或个人对人性及其某种规定性的解释,这些解释都必然会带有理解上的偏见.这种普世伦理强调底线意识,是判断实践主体行为的尺度,具有约束、调节和范导实践主体特别是国家的行为的作用.
卡西尔、人性、康德、普世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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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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