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6.01.006
合作、妥协与平衡:和谐社会的宪政品格
影响和谐社会建构的主要因素是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失衡,调控公权与私权关系必须在宪政精神的指导下进行,作为宪政品格的合作、妥协与平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合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前提,妥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平衡是和谐社会要实现的目标,它们一起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宪政品格.
合作、妥协、平衡、和谐社会、宪政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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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浙江省党校系统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课题ZX0748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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