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4.01.012
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秩序的经济学分析--从自由契约权的视角
社会秩序的均衡在于契约关系的均衡.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租金激励对正常契约激励的替代严重扭曲了农村社会的契约关系,民间分散与自发的改革则是从正规契约的边际寻求非正规契约的租金激励开始.以政府为主体的改革是对自由契约权的逐步确认和下放,但是计划体制的遗留和国家的过分干预往往使得农民的市场契约权无法实现,以致对抗不均衡秩序的事件有所增加.自由契约权的复归是农村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也是当代农民的诉求.
农村、社会秩序、均衡、自由契约权、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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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中国农业经济)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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