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92.2001.05.005
宏观调控的经济法原理
@@ 一、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的最有效方式之一是宏观调控.在自由经济时代,政府(或国家)与市场是根本对立的,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和影响力越小越好.按照斯密的说法,国家的功能在于安全、强制合同履行等方面.市场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不需要政府对市场的基本运行加以干预."把上帝的归上帝,把凯撒的归凯撒",政府与市场两分,各自具有明确界线.政府参与经济是变异的、暂时的、非正常的现象.
宏观调控、经济法、政府干预经济、市场经济、政府参与经济、政府与市场、自我调节、社会主义、上帝、凯撒、经济条件、经济时代、合同履行、国家、功能、影响力、非正常、自由、运行、界线
K71;F1
"法律规则研究"专题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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