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265.2016.10.001
资产评估法立法过程与制度创新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为简政放权下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文阐述了资产评估立法的曲折过程,分析了评估立法过程之中的变与不变.作者指出在评估立法过程之中,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机构设立管理由行政主导向市场导向转变,管理体制由建立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向有条件分别管理转变,由严守职业资格准入门槛向放开准入门槛并强化执业责任转变;坚持法律调整范围为各类资产不变,坚持法定评估只能由评估师承办不变,坚持基本准则由行政部门制定不变.本文还总结了资产评估法从执业准则制度、报告签字制度、机构备案制度、委托人管理制度、行业协调管理制度五个方面进行的制度创新.
资产评估、评估法、立法过程、行业管理、管理制度、准入门槛、管理转变、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创新、职业资格、执业准则、执业责任、行政主导、行政部门、行业协调、市场导向、曲折过程、签字制度、配合机制、简政放权
TU9;F27
2016-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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