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265.2014.03.005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的开展
财政部为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 1年4月2日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 1]285号).该文件同时废止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财预[2005]86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09]7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预[2009]39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与该办法不一致的,以该办法为准.该文件第二十五条提出: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评价管理、中央部门预算、财政部、重新修订、中介机构、预算支出、预算绩效、项目支出、文件、通知、试点工作、使用效益、评价行为、评价工作、绩效考评、管理体系、管理工作
U49;F40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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