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265.2010.02.011
在建工程转让价值评估
@@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一些评估机构将在建工程只按其帐面值作为评估值,这是非常不恰当的做法.
1996年发布的<资产评估规范操作意见(试行)>(以下称<操作意见>)已经规定:在建工程评估过程中要注意了解工程的具体内容,开工日期.结算方式,实际完工程度和工程量,实际支付款项.对于基准日存在的工程欠款,评估人员应将工程实际欠款计入负债,评估基准日后完成的工程及相应费用,如果资产占有方已与有关方面达成明确的解决意见,评估人员须相应进行评估计算,否则应声明评估基准日未完工程不在本次评估工作考虑的范围之内,相应的经济利益应由有关方面另行计算和考虑.
在建工程、转让、企业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评估人员、资产评估、评估计算、评估机构、评估过程、评估工作、开工日期、具体内容、经济利益、结算方式、规范操作、工程欠款、评估值、工程量、支付、帐面
F27;F03
2010-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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