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265.2007.05.007
新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初探
@@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提出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定义为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它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土地使用权、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增值、提供劳务、经营管理、单独计量、出租、租金、转让、生产、商品、建筑、概念、存货、出售、颁布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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