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265.2004.08.004
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与资产评估
@@ 公司法是经济领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目前公司法正在修改,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讨论的问题很多,其中有一个问题是: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形式作价出资.这一点大家没有疑义,但是,对于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如何作价,是由股东约定作价,还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则存在激烈的争论.主张由股东约定作价的理由是,有利于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降低公司设立成本,强化股东意识自治.主张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理由是,有利于保证资本真实,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机构评估、股东、公司法、保护债权人、资格、资本真实、意识自治、经济秩序、经济领域、合法权益、股权、维护、门槛、货币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