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信息
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正式施行<br>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起施行,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纵横、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制度、主体责任、责任追究、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街道办事处、工程师制度、标准化制度、执法力量、政府、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现实问题、违法行为、事故预防、生产方针、三个必须、强化生产
F74;X9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