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门诊特殊病种申报管理问题探讨
医保连民生.近年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助力共同富裕,重改革促发展,优服务惠民生,陆续对医保政策进行了改革、改善,让就医更省心、更便利、更安全."特殊病种"就是其中惠民利医的政策之一.
2011年10月1日起,温州实施《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被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待遇标准视同住院,大大降低了患者的负担,对于许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精神病患者显得尤为重要.精神科特殊病种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儿童孤独症".
精神科门诊、管理问题、问题探讨、申报管理、特殊病种
R749;R197.324;R473.74
2023-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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