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大处方之辩
陈珞珈:仅是个案现象就此次网上流传的这一处方而言,存在几大疑点.第一,这张处方是不符合中医立法处方原则的.中医看病首先要辨证,然后立法,再处方.立法处方的原则是根据病情按”君、臣、佐、使”来开处方用药.而这张方子里很多药在药效上是重复的,根本没有体现出”君、臣、佐、使”的原则.第二,这张处方是违反国家处方管理规定的.原卫生部规定医院处方必须”急三慢七”,而处方中一下子给患者开具了28付药,明显不合常理.
中药、处方用药、中医立法、管理规定、卫生部、医院、药效、看病、患者、国家、多药、辨证
R19;R28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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