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解医疗垃圾外流
2001年3月,浙江省某村回收大量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经简单清洗后售出,导致多名患者使用后死亡;2002年2月,河北省某塑料交易市场中,发现商家出售由废塑料来源于一次性医用器材的再生塑料制成的生活用品.
医疗垃圾外流构成的社会性危害,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以下通过具体案例的形式,探讨医疗废弃物复用与外流给医院带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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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TP3
2013-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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