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09/j.issn.1672-2124.2015.01.040
2008-2013年103例抗肿瘤药致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目的:了解抗肿瘤药致不良反应的特点及规律,探讨临床药师在抗肿瘤药的药学监护方面的作用。方法:收集2008—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上报的103例抗肿瘤药致不良反应报告,对患者性别与年龄、不良反应发生时间、涉及药物种类、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使用抗肿瘤药发生不良反应的103例患者中,男性53例,女性50例,男女比例为1.06∶1;18~79岁患者所占的比例最高(101例,占总病例数的98.06%);用药当日发生的ADR所占比例最高(53例次,占总病例数的51.46%);发生不良反应例次数居前3位的药品分别为奈达铂(13例次)、薄芝糖肽(11例次)、核糖核酸Ⅱ(10例次);抗肿瘤药致不良反应可累及多个器官和(或)系统,居前3位的分别为皮肤及其附件(38例)、呼吸系统(20例)及消化系统(11例)。结论:临床药师应关注重点人群、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及临床表现,加强对抗肿瘤药用药过程的观察和监护,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减轻不良反应造成的损害,促进合理用药。
抗肿瘤药、药品不良反应、药学监护、合理用药
R969.3(药理学)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3-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