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042.2019.03.004
被误读的“家妓”与“家乐”——从“社会性别”制度视角辨析兼及“官乐民存”
“家妓”是在传统社会的王侯或官僚家庭里执事的女乐,乐籍制度肇始后则成为乐籍制度下的女乐——“官妓”.但“家妓”与“官妓”的概念过去在学界被相当程度地误读,大多数有关著述把二者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别并置.“家妓”与“官妓”关系到底如何?“家妓”有着怎样的功能、其在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与王侯官僚及其所拥有的其他女性关系如何?由此,过去是不是误读了“家乐”?“官妓”对音乐文化有什么影响?理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更深刻认识传统社会的专业乐人与音乐文化.而从“社会性别”制度角度进行辨析,可发现“家妓”并非王侯官僚的家眷,实则为“官妓”一员——家用“官妓”;“家乐”实为“官乐”——家用官乐.因此官方用乐遍布传统社会的各个场所并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传统音乐多具“官乐民存”的“高文化”性质,流传下来海量精品.
“家妓”、“官妓”、女乐、乐籍制度、“家乐”、官乐民存
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