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042.2019.01.009
明朝“朝贡”制度下中国与朝鲜半岛音乐文化交流研究
明朝初期,朱氏王朝迅速与高丽建立“朝贡”外交关系,并在“纳贡”“赏赐”等外交互动过程中促成音乐文化的广泛交流,其中所涉及的音乐事项已远超娱情功能,甚至作为政治权威符号系统的延伸,既推动了明朝“礼治”的传播与散衍,为以中华礼乐为核心的汉文化圈的建设夯实基础,还成就了朝鲜“小中华”“小天朝”自我建构、自我想象等政治目的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朝鲜半岛礼乐的独立发展.
明朝、朝鲜半岛、朝贡、音乐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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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古代中国与朝鲜半岛‘朝贡’制度下的音乐文化交流研究”FJ2017 C066
2019-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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