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042.2010.02.011
唐代太常四部乐考
太常四部乐是唐代宫廷中实施的一项音乐制度,在文献及今人研究中多有涉及。然而,由于缺乏史料的明确记载,所以目前我们对其内容及性质仍不能尽知其详。笔者通过对文献资料、相关史实及今人诸说的考证辨析,认为唐代太常四部乐的乐器配列法的功能,要远远大于乐器分类法的功用。并提出唐代太常四部乐由龟兹部、胡部、鼓笛部、大鼓部组成。
唐代、太常四部乐
J609.2(音乐理论)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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