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技术操作规程、人民共和国、岗位责任制、组织建设、用血安全、血液资源、行政区域、临床科学、合理用血、规章制度、献血法、卫生部、总则、政府、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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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45
2012-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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