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评《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CITRAL)经过六年艰巨工作,于2008年7月3日在维也纳第41届大会上制订了<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UN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Wholly or Partly by sea)(以后简称”新公约”)草案,并经2008年12月第63届联合国大会67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荷兰政府授权在2009年9月23日在鹿特丹主持”新公约”的开放签署仪式,”新公约”也称为<鹿特丹规则>.这一旨在替代当前实施的海牙规则,海矛-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三个国际海运公约的”新公约”,以其充满创新条款机制为不少西方海运发达国家的海商法学者所称道.本文作者对此不敢贸然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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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DF9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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