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329.2013.02.013
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准入情况分析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把医疗技术分为3类,规定第一类医疗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管理,而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目前卫生部公布的第三类医疗技术有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18种,上海市卫生局规定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包括冠心病介入诊疗、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等24种医疗技术以及本市首次开展的(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本文通过了解分析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的准人情况,摸清上海市医疗技术的分布情况,为加强对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医疗技术、准入、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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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3.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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