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329.2010.11.017
律师见证制度在我院的应用与体会
@@ 我院在2005年推出和实施了律师见证制度,即对高危手术在术前由律师见证医患双方的谈话和签字过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1 资料和条件
1.1 一般资料
2005年10月-2009年4月我院对30个手术科室的860例非急症疑难危重手术进行了律师见证.其中男性429例,女性431例,年龄最小5岁,最大88岁,包括普外196例,骨外215例,神经外科160例,心外科135例,胸外科55例,泌尿外科57例,其中采用新技术125例,二次手术50例.
危重手术、律师见证制度、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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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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