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329.2009.10.022
病案电子化存储有关法律效力的探讨
@@ 随着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电子病案已经在医疗系统中广泛开展.电子病案(EMR,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也叫计算机化的病案系统或称基于计算机的病人记录(CPR,Computer-Based Patient:Record)[1].然而,病案作为处理医疗纠纷、审理医疗官司的重要证据,在司法程序中各种临床资料不可或缺,电子病案虽然为提供完整的病案创造了条件,但因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电子病案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影响了电子病案的广泛使用.如何承认电子病历的合法性成为医疗信息化进程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院实施电子病案的同时充分考虑到电子病案的有关法律效力问题.并在不断地探索解决的方法.目前我院通过阶段性推广实施病案电子化存储.利用其系统功能,来提供完全技术支撑,并制定严格的标准,规范电子病案管理,使电子病案的合法性在法律效力问题上得以最大程度的解决.
电子病案、病案电子化存储、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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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4(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全军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十一五"计划课题06L007
2010-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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