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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5329.2007.03.010

论医疗机构在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中的注意义务

引用
一般而言,医疗法律关系是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的契约关系,也可称之为合同关系.但在医疗法律关系中,也有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对患者事实上的医疗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医疗法律关系,这种情形构成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与患者间的无因管理关系.目前医疗行业并不认识此种特殊的法律关系,更不知道基于此类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所应遵循的权利义务规则.从一则真实案例出发,剖析医疗机构在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中的注意义务.

无因管理、医疗法律关系、注意义务、医疗事故

27

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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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329

23-104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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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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