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329.2002.03.002
正本清源把握属性实事求是
@@ 在1978年由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五部委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中曾经对农村卫生院的基本属性做了这样的表述:"公社卫生院在现阶段有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都是国家卫生事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综合性的卫生事业单位".从那以后至今二十多年,没有一份权威的文件对农村卫生院的属性再做任何界定,而这一点恰恰是极其重要的.可以这样认为:农村卫生院目前的严重被动甚至是混乱,与长期以来没有在基本属性上给予明确界定有一定关系.
基本属性、卫生院、农村、卫生事业单位、国家卫生事业、暂行条例、人民公社、基层组织、卫生部、所有制、国务院、文件、权威、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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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6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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