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931.2023.18.004
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抗帕金森病药品第4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目的 分析第 4 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国家集采)政策实施后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抗帕金森病药品的使用现状.方法 回顾性分析医院门诊药房第 4 批国家集采政策实施前(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实施后(2021 年 5 月 1 日至2022 年 4 月 30 日)抗帕金森病药品的使用数据,比较实施前后药品单价、总使用金额、用药频度(DDDs)、限定日费用(DDC)等的变化情况.结果 实施后,抗帕金森病药品品规从 8个增加到 10个,单价平均下降 10.09%;总使用金额由 38203654.11元降至25951658.04元(降幅 32.07%),集采中选品规使用金额为 5170656.95元(占总使用金额的 19.92%);DDDs平均下降 5.56%,其中中选品规占该类药品DDDs的 16.25%;DDC平均下降 8.23%,共节省费用 1477616.07元.结论 第 4批国家集采政策的实施,切实降低了帕金森病患者的用药经济负担.建议进一步优化抗帕金森病药品的一致性评价体系,以更有效地推动该类药品集采政策的实施.
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帕金森病、实施效果、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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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202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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