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931.2023.10.003
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中人力资源培训要求浅析与启示
目的 促进我国药品监管队伍培训体系的完善及药品监管能力的提升.方法 结合202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NRA)的情况,对WHO全球基准评估工具(GBT)各版块培训相关指标的需求进行梳理、解读,基于我国现有体系,对标GBT,分析我国药品监管队伍培训体系现况,并提出相关建议.结果 与结论 GBT分9个板块(共包括62项指标,268项亚指标),其中18个亚指标涉及培训相关要求.我国已基本建立较完善的药品监管人员培训体系,但与WHO要求相比仍有改进空间,对此,需进一步理顺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培训工作的衔接机制,优化培训计划与能力框架的匹配,完善培训需求与培训效果评估的闭环;进一步进行监管科学研究,明确各岗位的能力要求,并研究相应的能力评估方法,打造以能力框架为导向的课程体系.进而不断健全培训体系,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基准评估工具、人力资源、监管培训体系、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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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院内基金NMPAIED2022Z02
2023-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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