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931.2006.05.031
药品引发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 因药品引起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对其药品使用、发放、调配不当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临床上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药品使用过失行为并不鲜见,如因误诊、漏诊而引起药物误用,对有禁忌症须慎用药物的患者用错药,对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未做过敏试验直接用药,未按药物使用规定或用药规则用药,违反配伍禁忌用药,对小儿或老人用药剂量错误,内服药外用药错用,药品发生变质未被发现而错配发药,医师处方错误配药时未被纠正,发药时未向病患者交待清楚而发生错误用药,等等情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通则>、<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失行为造成损害后果,应当视情节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药品使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药物、过失行为、过敏试验、法律责任、用药剂量、医师处方、医疗机构、刑事责任、损害后果、使用规定、配伍禁忌、民法通则、患者、法律后果、配发药、直接用、外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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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F763(民法)
200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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