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例释解(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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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4931.2003.11.017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例释解(续二)

引用
@@ (续第5期) 21、销售金额必须明确 案例李某无证经营和制售假药被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其无证经营的货值金额是57 896元,其制售假药的货值金额是87 429元,总金额是145 325元,药监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给予了没收无证经营药品和二倍罚款计290650元的处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无证经营、药品管理法、药监部门、销售金额、经营药品、假药、总金额、罚款、处罚、案例

12

C932.9:R97(管理学)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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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4931

50-1054/R

12

20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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