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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4931.2000.01.015

加强药品批号与有效期标示位置的管理

引用
@@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份、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有效期.笔者调查了191种有效期药品,发现许多生产厂家的药品批号与有效期的标示未能清楚地展现,应引起药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药品批号、效期标示、位置、有效期药品、说明书、药品管理法、主要成份、药品包装、生产企业、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管理部门、不良反应、标签、适应症、禁忌症、用法、规格、调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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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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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4931

50-105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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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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