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1-2494.2002.06.025
日本的罕用药管理制度
@@ 罕用药(orphan drugs)指用于罕见病(rare disease),或是商业价值小的,没有赞助商愿意投资开发的药物.在WHO公布的将近5000种罕见病中,由于尚未开发出可能适用的药品,估计大多数仍未得到治疗[1].为解决罕见病患者用药问题,美国在1983年首先实施了罕用药管理制度,日本厚生省在1985年颁发通知对罕用药开发给予扶持,1993年4月对药事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关罕用药管理的内容,并于199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2].日本的罕用药管理制度主要参照美国模式,但因两国社会文化背景和医药管理体制差异较大,明显具有日本特色.
日本、罕用药、用药管理、罕见病、管理制度、投资开发、用药问题、医药管理、文化背景、体制差异、商业价值、美国、赞助商、药事法、治疗、药物、药品、修订、通知、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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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1(药事组织)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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