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梅毒的管理与预防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医疗机构工作时,有经皮肤损伤、黏膜接触或不完整皮肤暴露于含梅毒螺旋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血载传播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或组织等时,可出现职业暴露感染.近年来梅毒的发病率在增高,目前梅毒血清学检测无法判定新近感染与既往感染,也不能区分治疗与非治疗状况,因此在暴露于此血清病人的血液、组织或体液时,均应按暴露后梅毒给予治疗处理、教育与随访,同时建立职业暴露档案,对暴露者及暴露源评估.
梅毒、职业暴露、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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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5.7;R759.1(劳动卫生)
201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4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