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规定
为弘杨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人员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本刊坚决贯彻执行“五不准”规定,加强对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和处罚措施。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读者和作者,以及本刊的编委专家、审稿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应加强学术道德自律,共同努力,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现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摘录如下。
国家、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科学道德、学术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自然科学、审稿专家、学术尊严、学风建设、行为规范、维护、良好学风、科学精神、科技人员、工作人员、端正学风、道德自律、处罚措施、中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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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G64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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