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26/j.issn.1001-8565.2020.06.17
我国区域伦理委员会的建设现状与对策
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满足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的需求,国内相继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区域伦理委员会.现阶段我国区域伦理委员会的设立形式不一,职能范围未形成共识,对"区域"的设定不一,以省、市级地方行政区域成立的为主.国家关于区域伦理委员会建设的法规体系不完善,尚未建立行业规范与标准,使其工作推进受限.建议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我国区域伦理委员会建设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出台相关的法律,建立健全区域伦理委员会行业规范与标准,促使其建设更加规范.同时,强化信息化建设,打破依托框架,组建多种类型的区域伦理委员会,让区域伦理委员会建设灵动起来,使其职责清晰、运行流畅、管理高效、发展有序.
伦理委员会、区域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伦理监管、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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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一般理论)
2019年度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基于二级医院特色定位的区域亚专科分级诊疗决策系统构建"19-E-10
2020-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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