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26/j.issn.1001-8565.2019.11.15
刍议韩国医疗纠纷化解与损害救济制度及启示
为公正迅速地救济医疗事故损害,构建安宁和谐诊疗环境,韩国对医疗纠纷化解颇为关注并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2012年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与医疗事故损害救济相关法律》便对医疗纷争调解、仲裁、损害赔偿金代偿以及不可抗力医疗事故补偿等内容作出开创性规定.通过详尽阐述该法关于医疗纷争化解的制度化规定,结合我国各地医调委发展现状,提出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以分担不可抗力医疗事故风险,从而切实保障特殊困难患者群体之权益;探索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辅以医调委自身业务收入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以化解第三方调解之经费保障难题.
韩国、医疗纠纷、先例制度、调解仲裁院、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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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青年项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法律绩效评估问题研究"YF18-Q0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整合医学背景下医事法学的教学与实践研究"SJGY20170434;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研究"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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