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565.2013.01.041
我国本科教育中的卫生法学人才培养的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本科教育中,卫生法学人才培养面临着部分学生的专业思想不稳定、卫生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偏低以及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亟待提高等问题.原因在于未形成医法融合的培养理念、欠缺医法有机结合与融合的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中医法缺少融合、缺乏有实践经验的医法复合型师资队伍及医患和谐、医法和谐的教学与就业伦理导向有待加强.为此,必须树立医法融合的培养理念;加强专业特色课程建设,构建医法融合的课程体系;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在实践中实现医法的融合与共通;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坚持医法和谐、医患和谐的伦理导向,拓宽卫生法学学生就业渠道.
卫生法学、医法融合、实践教学、医学伦理、医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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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首都医科大学2010年教学提高专项课题0700-1000950102;首都医科大学校长基金重点课题10JYZ003;首都医科大学校长基金课题11JYY40
201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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